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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TIME:2010-09-17浏览次数:6759次【大】 【中】 【小】 【关闭】
 
各单位、各部门:
    为保证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我校各项工作有序衔接,保障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假日,根据《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内大党政办发〔2009〕109号)安排,现将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具体调休安排和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
    (一)9月19日(星期日)至9月21日(星期二)上班、上课三天。其中,9月19日(星期日)按星期四课程安排上课。
    (二)9月22日(星期三)至9月24日(星期五)中秋节放假三天。其中,9月22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
    (三)9月25日(星期六)至9月30日(星期四)上班、上课六天。其中,9月25日(星期六)按星期五课程安排上课,9月26日(星期日)按星期三课程安排上课。
    (四)10月1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四)国庆节放假七天。其中,10月1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五)10月8日(星期五)至10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两天。其中,10月9日(星期六)按星期四课程安排上课。
    (六)10月10日(星期日)正常公休,调休结束。10月11日开始正常上班、上课。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师生员工外出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学生外出要在学院请、销假;学生集体出游必须由教师带队,经学院和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批准,到党政办公室备案。教职员工外出需向本部门、单位领导请、销假,处级干部外出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在组织部备案,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不能同时外出。
    (二)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节假日前,保卫处要对全校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隐患需及时整改并上报保卫处。节假日期间,保卫处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平安祥和。
    (三)加强值班工作。要按照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维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在岗值班,不允许学生代值班,如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情况。党政办公室将随机检查值班情况,并将值班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价体系。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期间要安排值班,各单位、各部门要在9月21日前将值班安排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驻南校区各单位和延伸管理机构值班安排同时报南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校办公值班电话:4992241,校本部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电话:4992287;南校区办公值班电话:4996419,南校区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电话:4996110。
    特此通知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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