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我校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二)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四)至10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其中10月10日(星期六)按10月7日(星期三)日程上课。
二、工作安排
(一)请销假和集体活动审批工作
1.相关部门要安排统一格式的请销假登记台账,请销假必须要本人填表签字。学生请销假登记台账设在各学院学生工作部门,教师和处级以下管理人员请销假登记台账设在本单位,处级管理人员请销假登记台账设在组织部,校领导外出直接向校党委书记请假。
2.学生集体活动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学生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必须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带队,经学院和团委(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意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教职工集体外出要由活动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3.处级干部外出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获准后在组织部登记、党政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不能同时外出,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二)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安全意识,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一次安全自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保卫处要对学校重点单位、要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放假期间,要加大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巡逻力度,如遇突发事件要确保迅速到位、按学校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值班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并明确带班领导,于放假前将节假日值班安排表报送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各1份。